新疆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大学(XINJIANG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755。

  第三条新疆大学分校本部(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北校区(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4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62号)三个校区。

  第四条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国家确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教育部“区部共建”学校。

  第五条新疆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新疆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大学学位证书。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由新疆大学颁发,盖新疆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印章,同时标注为两校联合培养。

  第六条新疆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新疆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条新疆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招办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二条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三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新疆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其中,疆内外一级运动员通过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后,可申请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山东省二级运动员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本省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不参加我校的专业测试。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四条新疆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

  第十五条新疆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新疆大学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在处理考生专业志愿时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其标准为:1-2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汉语言、民考汉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以及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的原则录取;民语言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数学单科成绩以及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的原则录取;双语班考生依次按照原始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以及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理科实验班(科技班)数学单科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报考我校英语和俄语专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汉语言考生必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民考汉考生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学校对英语、俄语专业要求较高,建议各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俄语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或俄语,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新疆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考生的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以总分作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我校将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权重,换算后两项成绩进行相加,以总分作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七条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九条除国防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条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一条学费收取标准:法学、英语、俄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对外汉语等专业3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90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为3100元/生·学年,理工类其他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期间,执行西安交通大学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及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邮编:830046

  联系电话:0991-8585671,8585300传真:0991-8586161

  网址:http://www.xju.edu.cn

  E-mail:zsb@xju.edu.cn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相关阅读:

2013年全国各地高校招生章程

2013年全国各地高校招生计划

更多新疆大学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新疆大学专题页:/gaokao/Special/xinjiangdaxue/

新疆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复旦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2021浙江高考高考上海综合评价
上海高考最新信息 2021浙江高考高考上海综合评价 2021/5/20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开学的通知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开学的通知
艺考
开学时间 艺考 2021/10/16

含公费师范生,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含公费师范生,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北美术高考网河北美术高考网河北美术高考网河北美术高考网
艺考 河北美术高考 河北美术高考网 2021/5/21

中央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中央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2021北京高考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
2022高考 2021北京高考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 2021/5/20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和新生开学时间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和新生开学时间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开学时间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2021吉林高考高考东北师范大学专项计划
2022高考 2021吉林高考高考东北师范大学专项计划 2021/5/20

鲁迅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分专业(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

鲁迅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分专业(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
2021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分专业(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分专业(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 2021/9/2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1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二批A段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1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二批A段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2021/7/16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北省艺术类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北省艺术类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7/16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11

成都大学2021年河南一本录取查询

成都大学2021年河南一本录取查询
成都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大学
录取查询 成都大学 2021/7/26

怀化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怀化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怀化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怀化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4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清华大学2021年新生大数据揭秘

清华大学2021年新生大数据揭秘
清华招生
新生大数据 清华招生 2021/9/6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致全体师生的一封信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致全体师生的一封信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3

山西省2021年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4月29日

山西省2021年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4月29日
山西

江苏: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本科、专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本科、专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2021江苏高考高考2021江苏高考高考2021江苏高考高考2021江苏高考高考
江苏高考最新信息 2021江苏高考高考 2021/5/20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区域科类批次专业名称计划招生河北艺术(不分科目类)本科提前批B段音乐表演5河北艺术(不分科目类)本科提前批B段设计学类12山西艺术(不分文理)本一批B设计学类8江苏艺术..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6/25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院校及专业网上征集志愿通知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院校及专业网上征集志愿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龙江高考补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8/18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超强返校指南重磅来袭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超强返校指南重磅来袭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开学时间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21/8/31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