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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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
⑴ 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源与照明、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等专业为4800元/年·人;
⑵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强化)专业为4600元/年·人;
⑶ 化学工程与工艺、印刷工程、材料化学等专业为4000元/年·人;
⑷ 应用化学、轻化工程等专业为3800元/年·人;
⑸ 对外汉语专业为3500元/年·人;
⑹ 其余普通本科专业为4200元/年·人;
⑺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⑻ 其余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高职专科
⑴ 软件技术、商务日语、数控技术等专业为4500元/年·人;
⑵ 其余普通高职专科专业为4800元/年·人;
⑶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为8000元/年·人。
(二) 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三)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四)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⑴ 国家奖学金;
⑵ 国家助学金;
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
⑷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⑸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
⑹“爱心助学”奖学金;
⑺ 优秀入学成绩奖学金;
⑻ “杨振清·宗敏”助学金;
⑼ “杜金昌·王丹”奖助学金;
⑽ 金士百奖学金;
⑾ “绿诺环保”奖学金;
⑿ “广域”奖学金;
⒀ 全国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其它社会奖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此贷款面向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贷款银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签署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助学贷款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年,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按国家政策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4、其它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临时性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