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各地不得承诺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的报名事宜,不得违规办理考生报名手续。由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删除考生报名信息。未及时删除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共同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考生户籍、学籍、考籍情况的审查力度,要重点清查外省籍,省内异地报名,特别是城市考生到农村报名、应届毕业生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情况,坚决杜绝“高考移民”、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报名、应届生以往届生身份报名、异地重复报名、照顾政策资格造假及其它违规、违纪报名行为。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地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凡在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一)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资格审查
  
  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及报名的资格审查,对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学生(少年班除外)和高校在校生报名、考生异地重复报名等违规报名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在普通高考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普通高考报名资格。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应届毕业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二)外省籍考生资格审查
  
  1.“单人迁入”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统一到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依据省相关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保留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县(市、区)招生办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或母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并将审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全家迁入”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考生户籍、学籍(考籍)迁入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按照“单人迁入”资格审查办法进行审核,须同时审查考生父母户籍迁入情况。考生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办按照“随迁子女”审核办法进行审核。户籍及社保缴费情况须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小初高连读”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小初高连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县(市、区)招生办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籍(考籍)及其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相关材料由考生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留档三年备查。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军转及工作调动”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或母工作变动情况进行逐级审核并签字。并于12月15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汇总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省相关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下发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6)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招商引资”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填写《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于12月15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省相关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下发地区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6)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7.“迁回原籍”考生资格审查
  
  “迁回原籍”考生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三)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审查
  
  1.申请少数民族照顾资格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填写清楚本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及同民族父亲或母亲的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考生本人少数民族身份必须与父或母少数民族身份一致,以此作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因本人填写错误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审核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统一到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地招生办(考试院)。由县(市、区)招生办依据省相关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复审。
  
  3.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少数民族照顾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少数民族照顾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招生办申请复核,并填写《吉林省少数民族考生申请照顾政策资格复核表》,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
  
  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由考生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完成。审查合格的考生信息须及时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信息在其学校公示,社会考生信息在县(市)招生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相关县(市)招生办于12月30日前将合格考生数据导入报名系统,并将纸介合格考生名单报高招部备案。
  
  1.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报名条件
  
  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8个贫困县,即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
  
  (1)报考考生须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报名条件
  
  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全省农村。凡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和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均可报名。(吉林省已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在国家统计局网上公布的最新年份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中可查询城乡分类代码,城乡分类代码“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220”村庄,代表“乡村”。)

2017吉林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哈尔滨学院2021年广西艺术录取结束(录取信息可查询)

哈尔滨学院2021年广西艺术录取结束(录取信息可查询)
哈尔滨学院
录取查询 哈尔滨学院 2021/7/15

2021年吉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吉林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总计划:30人,学制:4年,学费:12000元M年。 招生省份: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西、安徽、浙江、湖南、四川等9省(市)。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录取原则 1.各省..
2021年吉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1年吉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2021/5/21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滨州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滨州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滨州学院
录取查询 滨州学院 2021/7/13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
开学时间 华中科技大学 2021/8/28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11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1/7/3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一、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 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河海中路6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4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攻略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攻略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2021/9/1

晋中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晋中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晋中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晋中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20

贺州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
贺州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贺州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1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时间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时间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开学时间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1/8/21

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新生开学必备清单

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新生开学必备清单
安徽医科大学
入学须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21/8/31

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情况统计

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情况统计
北京交通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北京交通大学 2021/7/11

合肥工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数据揭秘!

合肥工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数据揭秘!
合肥工业大学
新生大数据 合肥工业大学 2021/8/28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9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琼台师范学院2021年新学期课表指南

琼台师范学院2021年新学期课表指南
琼台师范学院
入学须知 琼台师范学院 2021/8/31

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4日更新) 1、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美术(不分科目类) 录取最高分553分、录取最低分546分、录取人数13人 2、江苏省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美术(历史类) 录取最高分505分、录取最低分488分、录取人数8人二、美..
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4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疫情防控报告!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疫情防控报告!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疫情防控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2021/9/2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