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第二条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三条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关于我院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全日制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负责招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对外合作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学院生源情况的调研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工作;

5.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对外合作部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际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省际对等交流计划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在四川省和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专业订单班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七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cuvc.com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对外合作部,咨询电话为:028-84683030、84683131(可传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对外合作部负责解释。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天津天狮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天津天狮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天津天狮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天津天狮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2021/8/4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1级新生通知书已寄出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1级新生通知书已寄出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
录取通知书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 2021/8/20

沈阳理工大学2021级萌新大数据

沈阳理工大学2021级萌新大数据
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办
新生大数据 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办 2021/9/10

湖南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大数据

湖南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大数据
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办
新生大数据 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办 2021/9/17

2021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简章

2021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简章
优志愿WUXI
艺考 高考学业规划 优志愿WUXI 2021/5/21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新生微信校园卡领取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新生微信校园卡领取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入学须知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1/9/10

长江师范学院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长江师范学院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长江师范学院
新生大数据 长江师范学院 2021/9/25

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2021/8/2

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湖南省本科批(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湖南省本科批(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鞍山师范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鞍山师范学院 2021/7/25

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和返校

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和返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开学时间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21/8/28

延边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艺考艺术类招生2021艺考简章艺考艺术类招生2021艺考简章艺考艺术类招生2021艺考简章艺考艺术类招生2021艺考简章
2022高考 艺考艺术类招生2021艺考简章 2021/5/20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夏秋季学期学生报到和有关教学安排的通知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夏秋季学期学生报到和有关教学安排的通知
南京理工大学
疫情防控 南京理工大学 2021/8/21

关于做好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有序返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有序返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学时间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8/27

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美术艺考界
艺考 美术艺考服务 美术艺考界 2021/5/21

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3日更新)省份批次科类录取专业录取人数综合分最高分综合分最低分江苏艺术类提前第2批艺术不分文理设计学类6497496海南本科提前批艺术不分文理设计学类4208.5207...
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3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时间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时间
安徽中医药大学
开学时间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1/8/22

重要通知!武汉大学2021年秋季返校报到日程安排

重要通知!武汉大学2021年秋季返校报到日程安排
武汉大学
开学时间 武汉大学 2021/8/28

齐齐哈尔大学2021年福建省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2021年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 2021/8/2

2021年攀枝花学院安徽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查询

2021年攀枝花学院安徽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查询
攀枝花学院
录取查询 攀枝花学院 2021/7/27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投递公告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投递公告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录取通知书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2021/8/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