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高考专项计划批考生志愿填报

广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6/6/26
专项计划批
43. 专项计划批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答:专项计划批是专门用于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的录取批次。根据国家要求,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应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 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
2016 年该项招生工作共有三部分: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 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列入专项计划批录取。高校专 项计划列入自主招生批录取。
44. 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是哪些?
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到我区的国家专项计划面 向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资源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 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 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 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宁明 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田东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 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等 34 个县招生,其中合山市为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其他 33 个 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我区其他地 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高考报名时具有上述 34 个县户籍且连续满 3 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②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 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45. 我区“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区农村考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区内的农村且连续满 6 年,其父亲或 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②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 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招生高校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 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 7 所高校。
46.“农村”户籍如何界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 号)有关要求,以及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14 年广 西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5 位)》(详见:http://www.gxtj.gov.cn/zdbz/tjbz/xzqhdm/201503/t20150318_54468.htm l),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5 位)中最后 3 位所表示的 意义为:111 表示主城区,112 表示城乡结合区,121 表示镇中 心区,122 表示镇乡结合区,123 表示特殊区域,210 表示乡中 心区,220 表示村庄。把其中的 112 城乡结合区、122 镇乡结合 区、210 乡中心区和 220 村庄界定为农村。例如:考生 A 户籍地 为南宁市三塘镇围村,考生 B 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考生 C 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通过查询这三名考生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考生 A 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围村的统计用区划 和城乡属性代码(15 位)中最后 3 位为“220”,该生界定为农 村户籍;考生 B 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 属性代码(15 位)中最后 3 位为“112”,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 考生 C 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 代码(15 位)中最后 3 位为“111”,该生界定为非农村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