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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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3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体系。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的90%以上,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政策 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校与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校范围一致。 中职免学费补助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中涉农专业全部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全部学生。免学费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收费标准进行免除。 二、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的30%,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