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高职单招
2016/3/10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我院2016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院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