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1年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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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3
湖南省2011年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我省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按文件规定,我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必要的监督,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