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2015级新生报到须知(2)

江苏高考最新信息
2015/7/27
附件1:
银行卡使用说明
为方便缴费和来校后在校园内消费,学校为同学们免费配发了银行卡,请按下列要求使用银行卡:
一、本次配发的银行卡用于学费等费用的缴纳。请同学们在开学一周前将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卡通预充值等费用存入银行卡,为便于学校通过收费系统收取费用,存钱时请多存入10元(银行卡账户余额大于10元时系统扣款才能成功)。学校财务处不接受同学现金缴费。
二、学校校园内设有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ATM机,本次配发的银行卡免收年费,本地提取现金也不收取手续费。
三、本次配发的银行卡除具有缴费功能外,在社会上使用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同等功能。
四、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发放退费等都使用本次配发的银行卡,请同学们在校学习期间保持本次配发的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校财务处
2015年7月
附件2:
学生租赁空调说明
学校确定了由浙江金华厚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学生提供空调租赁服务。新生宿舍空调已安装到位,由学生自愿向乙方租赁空调,租赁时同宿舍全体学生与乙方签订“空调器租赁协议”。空调所有权归属乙方。
租赁价格分别为:
A租赁期5年的租赁费300元/台/学年,5学年共计1500元/台。
B租赁期4年的租赁费368元/台/学年,4学年共计1472元/台。
办理租赁时,每台空调由全宿舍学生共同交押金1980元(其中含遥控器押金100元)给乙方,租赁到期后,租赁费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不再另外收取租赁费。学生毕业离校前乙方在三日内向学生退还剩余押金。
空调租赁期内,学生应按空调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空调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学生都不能私自拆修或请非乙方专业人员拆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财产等损失由学生及私自拆修者自行负责。
学生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按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办法管理。
新生开学报到后3天内到下列指定地点办理空调租赁手续,签订租赁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交纳押金。北京路校区:南园第一食堂门口;枚乘路校区:北园第五食堂门口、南园第七和八食堂中间。
办理空调租赁流程:同宿舍全体学生到上述指定地点共同与乙方签订“空调器租赁协议”并交1980元押金给乙方,领取交押金凭证(收据)和遥控器。
温馨提示:交押金凭证(收据)和遥控器须妥善保管,押金凭证(收据)是终止租赁时结算剩余押金的依据,遥控器损坏或丢失其100元押金将不再返还。
同学们如要咨询,请致电校总务处0517-83559138(工作日)。
校总务处
2015年7月
附件3:
淮阴工学院新生基本行为规范
1、积极参加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尽快熟悉校园环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江苏省大学生文明公约》。
2、志存高远、立志成才。把如期完成学业作为大学阶段的首要任务,有目的地确定个人奋斗目标,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3、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上课不迟到、早退,不带早餐进课堂,上课期间不开启手机。坚持诚信为本,不抄袭作业,拒绝考试作弊。
4、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积极参加晨练等课外体育活动,按时完成晚自习等课外学习任务。
5、注重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自觉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等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积极投身大学生社会公益事业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开展的各项学习文化活动,自觉投身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7、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拒绝传销,谨防网络、电信诈骗等;注重人身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违章用电、不夜不归宿。
8、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及《淮阴工学院学生宿舍网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不沉溺于电子游戏,不观看、传播非法及有害信息,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9、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珍惜他人和父母的劳动成果,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10、提高心理调适及生活自理能力。新生入学后如出现思想及心理问题、学习及生活困难时应主动、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求得帮助和支持。
校学生工作处
2015年7月
附件4:
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简介
一、入伍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二、高校新生如何报名应征和保留高校入学资格
2015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已被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2015年高校学生(新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8、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新生征兵咨询电话
0517—83591112,孟老师
详细内容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校人民武装部
2015年7月
更多淮阴工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淮阴工学院专题页:/gaokao/Special/huaiyingongxueyuan/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