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最新自主单独招生章程

江苏高考最新信息
2011-1-12 14:05:43 文/邵菲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 国际代码 13104 江苏代码 1346
二、学院名称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性质 省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层次 专科
六、学院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中技)毕业生。目前尚未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1月21日前到所在县(市、区)招办先补办高考报名手续。
八、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隶属院(系) | 学制 | 科类 | 人数 | 学费(元/年) |
1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 | 3 | 文理 | 30 | 4140 |
2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20 | 4140 |
3 | 酒店管理 |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 3 | 文史 | 20 | 4140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3 | 文理 | 30 | 4140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贸易系 | 3 | 文理 | 20 | 4140 |
6 | 会计 | 会计学系 | 3 | 文理 | 40 | 4140 |
合 计 | 160 |
九、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25日。
3.报名网址:http://www.jsfsc.edu.cn点击“招生就业”。
十、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我院专业志愿。
十一、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21日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及4月16日学院自行组织的面试,学院采取“文化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内容: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文化测试科目按考生数及考分高低按比例确定A、B、C、D等级。A级折算分值为90分,B级折算分值为80分,C级折算分值为70分,D级折算分值为50分。面试满分为270分。
3.考核日程安排
4.考核地点:文化测试在考生所在市(由各市招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加试在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进行。
十二、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鼓励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学生,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1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统一安排在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20、30、40和50分,具体等级根据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十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2.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3.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10分,B级每科目加5分,C级不加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十四、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等级折算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分+艺术、体育特长分。
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和酒店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综合考虑,按1:1.2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参照等级”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折算分值、语数外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①面试成绩低于150分的;②弄虚作假的。
(3)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对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核实、集体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十五、收费标准:
1、文化测试费用由考生所在市、县招办收取;2、面试费用:每人60元(艺术、特长加试另加60元),考生到学院面试时由学院收取;3、学费414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6人间)和1200元/年(4人间)。
十六、相关事宜
1.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1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自主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
3.自主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七、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咨询方式
电话: 0517-87088188、87088666、87088029(传真)
150****5889、150****3889、150****7117
传真:0517-87088029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223003
网址:http//:www.jsfsc.edu.cn
邮箱:spxyzjc@sohu.com
二○一一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