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高考取消5个加分项目 保留部分加分项目

四川高考最新信息
2015/5/26
体育特长生不再加分
记者:本次取消的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包括哪些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市招办: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以下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2.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4. 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5. 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其中包括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 称号和省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此外,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其中包括,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按我省原有规定给予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其中,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各级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在2015年至2017年录取中加5分,2018年起不再加分。
保留部分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可加20分
记者:对于全国性加分项目,今年高考政策是否进行部分保留?
市招办:今年还将保留以下三个全国性加分项目: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