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5年对口招生简章(2)

安徽高考招生简章
2015-2-28 14:28:17 文/邵菁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考试科目包括三科,即文化课科目、专业理论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中文化课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执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内容按照《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纲要》(试行)执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学前教育专业
考试科目为包括两科,即文化课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中文化课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文化科目考试内容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执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计入总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3.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一览表
专业名称 | 文化课科目 | 专业理论科目 | 专业技能测试科目 (详见考试大纲)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语文 数学 英语 (合卷) | 机械类专业理论 | 机械类专业技能测试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类专业理论 | 电子类专业技能测试 | |
土木工程 | 土木类专业理论 | 土木类专业技能测试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理论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技能测试 | |
学前教育 | 无 | 幼儿教育类专业技能测试 |
(二)考试时间
时间 | 3月14日 | 3月15日 |
上午 | 文化课 (8:30—11:30) | 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
下午 | 专业理论(15:00—17:30) 美术(学前教育专业)(15:00—16:30) |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考试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在琅琊校区)。
(四)成绩公布。3月19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各科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22日下午6点前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查分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五)3月23日上午招生办公室汇总查分考生信息,会同纪检组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
六、招生录取
(一)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科目成绩和专业理论科目成绩总分,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相应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低优先。若专业理论成绩相同,则按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优先(若技能测试免试,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考生的平均分上浮5分认定)。
2.学前教育专业
(1)划定技能成绩资格线:按照计划数与技能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资格线,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2)在技能测试成绩达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实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24日-3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4月1日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4月4日起,考生可到省考试院网站、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四)照顾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