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高职单独招生院校增至17所

福建高职单招
2015/1/23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共有17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拟招生6930人。记者2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3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可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报名。
单独招生院校增至17所
今年我省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从去年的13所增加到今年的17所。其中,被评为省示范性高职的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试点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的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首次列入改革试点。
与此同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黎明职业大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仍为试点院校。
考生可填1所高职院校
今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报名3月1日开始。凡已参加今年我省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届时,考生必须认真查阅相关高职院校的报考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1所高职院校,并根据该院校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填报专业志愿。
对于尚未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可在3月1日至3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预报名,3月4日8时至17时前往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此后便可进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
据了解,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由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面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定于3月23日举行。
3月30日前,试点院校将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经过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将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考生同时兼报“中职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试点”,并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将不再参加“中职推免试点”录取。与此同时,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2013年高考。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