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住宅租赁契约

合同样本
2012/3/30
出租人z(委托人:z)(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ez405(6)
承租人z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21z24
见证方:广州z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z区z大道z山庄8号407、408房, 甲方所拥有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73+135㎡平方米,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肆仟 元正(¥4000元),租赁期自
XX年 1月 13 日起至XX年 1 月 12 日止,共计 12 个月。租金按月结算,以 现金 形式支付给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 15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四、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捌仟 元正(¥8000元)作房屋租金押金(保证金)及电话线按金,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洒无义务为乙方办理因乙方需注册公司而引起的工商登记手续。
3、负责承担房屋墙身、墙体等结构的维修费用。如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之继续执行本合约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契约至租赁期满。
5、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