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6)

计划总结
2010/11/1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
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至少撰写二篇有关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市、县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任现职以来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经常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动了校本教研活动。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其中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50学时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都在县级以上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培训讲座。积极组织并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推广课程改革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新课程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在有关教学报刊上发表。
三、业绩与成果
应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
(一)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差异,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或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较大(提供由教导主任、业务校长签字的任课班级一个循环期内学生成绩原始材料)。是县(区)级以上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二)结合本学科教学工作,独立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体现课程改革理念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有二篇以上在市(地)级以上教育系统或本学科学术会议交流,并获二等奖以上(应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学术会议通知或学校对本人参加以上学术会议的证明);或有一篇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不含以报刊社、出版社、课题组、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或参与承担了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课程改革方面的教育科研课题;
(三)教学竞赛和教研活动成绩突出,其中县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一次以上,并有讲稿和教案及获奖证书;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辅导学困生,培养优秀生或特长生的质量高、数量多;
(四)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有一定的理论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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