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3.15”活动方案

计划总结
2011/3/12
一、活动名称
“扩大消费,促进增长” -深圳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优惠消费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为期1个半月。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我国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明确提出:通过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有效吸收和消化国内生产能力,形成发展新优势。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3•15”期间以“扩大消费,促进增长”为主题,由重点消费领域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让利优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市民积极消费,掀起一次消费热潮。3月15日,在市民中心广场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及宣传条幅、海报/、标语、旗帜等全方位宣传相关行业、企业的优惠措施,并公布参与活动的统一标志,使消费者家喻户晓,拉动我市消费需求。3月15日至4月15日的1个月内,参与活动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在参与活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上张贴活动的统一标志并按照承诺开展让利优惠活动,由工商、质监、食药等政府部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优惠活动“合法、真实”,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消费入手,提高我市市民的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造势(3月1日-3月14日)
1、由汽车、房地产、零售、装饰建材、食品、餐饮等重点消费领域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内的企业围绕“优质商品、优质服务、优惠价格”制定优惠促销措施,分行业、有计划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参加优惠活动的企业在本企业内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预告优惠活动计划,引导市民关注、参与“今年3•15,优惠消费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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