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5)

规章制度
2012/2/25
后勤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后盾,因此,后勤人员学校的出纳要做好学校的参谋,提前准备好教学用品,每学期开学前要与教导联系后准备好备课本,墨水、粉笔及其它教学用品,积极协助教导订购课本、作业本以及其它教师、学生用品,并随时与学校联系,积极配合学校管理校产及其安装教学设备。
七、校产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提高校产的利用率,避免校产的遗失和损坏,特拟定以下条例,望我校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1、必须珍惜和爱护现有的校产是我校全体师生的共同职责。
2、学校师用的由学校统一登记造册外,其它办公及家用校产由学校按人员统一登记造册,教师保管使用,一切流动财产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占为他用。
3、借用学校流动财产时每个教职工都必须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根据有关财产规定办好借还手续后再用,个人之间不得互相转让,转借,以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凡教职工家用固定财产或一切流动财产,如遗失或者损坏,学校视其情况,教职工个人必须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5、无故拖延、长期占为己有的流动财产不按时归还的,学校将从其本人工资待遇中全部如数扣回。
6、学校实施借还方案即学期开始时由班主任向学校借用课桌、教室、门窗、玻璃等,如数登记,期末时经验后归还学校教务处妥善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人为损坏的另其维修好,否则借用人照价赔偿。
7、学校的任何财产,如有损坏,将视其情况令其照价赔偿或者加倍赔偿,如故意损坏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8、伙同校外人员或与校外人(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员使用损坏后,一律加该物件的一倍或以上的赔偿。
二、奖励制度
在我校和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每学年学校筹建二千元左右的奖金进行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1、教育教学奖
毕业班统考全镇第一名语、数单科奖60元,思品、自然、社会单科奖20元,综合第一名班主任奖30元,非毕业班语、数单科30元,思品、自然、社会单科奖10元。
2、满勤奖,如果一位教师在一学年中无任何缺矿及任何请假,学校一次性给予五十元奖励。并记录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模、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3、班级评比每学期奖励总数的50%,五个班二百元,奖励的班级金额中,班主任享受40%,集体享受60%,另附班级评比细则及奖金发放原则。
4、每学期统考中奖励各班统考科目中的单科前三名(非升学统考科只奖及格分以上名次。奖励各年级升学统考科目的部分前三名,预计叁百元左右。)
5、学前班设立“好孩子”评比制度,每班每学年度评出五名“好孩子”评出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给予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6、奖励教师、学生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在活动中表现好的或者获奖的学校也相应的给予奖励。
7、凡是班级举行的各种活动或者知识竞赛,可先报学校,学校根据规模及内容、形式给予大力支持,并给予一次性补助,由组织者安排使用。每学年度各班至少一次。
8、学校的各种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也可先报学校,由学校视情况给予补助(或学校直接根据组织者的安排购置有关奖品),由组织者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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