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规章制度
2011/10/14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一:
1、档案人员必须保护、保管好档案,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装箱,箱柜排放有序。
2、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档案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3、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要保持整洁。
5、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等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各项设施是否有效。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分析,保证规定的温湿度。
7、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拉灭电灯。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二
(1)档案查借阅及其他非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工作室和库房。
(2)要做好办公室和库房的安全工作,每天由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断电断水源,锁好门窗。
(3)将档案按档号顺序在档案柜内依次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竖立排放。各类档案原则上按档号存放。档案柜标示举例,例:XX-dq11-1~80,即XX年党群档案综合类第1-(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80件。插卷,编入档案产生年度目录,并在检索目录上注明,存入档案产生年度柜内。
(4)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