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第三章    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 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 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 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 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 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第四章  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 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第五章  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第六章    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Ji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11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浙江音乐学院2021级开学报到注意事项

浙江音乐学院2021级开学报到注意事项
浙江音乐学院
开学时间 浙江音乐学院 2021/8/3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普通类招生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5/13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录取通知书来啦!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录取通知书来啦!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通知书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一、 基本概况: ■ 学院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国标代码:13673 ) ■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 ■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 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道367号 宜..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19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西安文理学院2021级萌新大数据

西安文理学院2021级萌新大数据
西安文理学院
新生大数据 西安文理学院 2021/9/10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三批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三批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信阳师范学院
录取通知书 信阳师范学院 2021/8/19

南京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江苏江苏高考南京大学强基计划
2022高考 江苏江苏高考南京大学强基计划 2021/5/20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致同学们的一封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致同学们的一封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21/9/23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9/24

内蒙古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按照《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体科字〔2020〕170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内蒙古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1内蒙古高考内蒙古大学2021内蒙古高考内蒙古大学2021内蒙古高考内蒙古大学2021内蒙古高考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高考最新信息 2021内蒙古高考内蒙古大学 2021/5/20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线公布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线公布
清华大学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清华大学 2021/4/30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5/20

黑河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黑河学院2021年在甘肃省音乐类录取已经结束,具体情况如下:录取专业计划数录取人数专业课文化课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音乐学(师范类)44246245245.25339296308.00音乐表演22227226226...
黑河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黑河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3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一卡通使用指南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一卡通使用指南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入学须知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9/23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1年第五批录取通知书已交付邮局寄出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1年第五批录取通知书已交付邮局寄出
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
录取通知书 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8/22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1/5/26

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录取结果

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录取结果
北京工商大学
录取查询 北京工商大学 2021/7/16

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新生大数据

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新生大数据
山东建筑大学本科招生
新生大数据 山东建筑大学本科招生 2021/8/24

温州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温州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温州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温州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9/13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