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第七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七条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十八条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九条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我校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的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第二十三条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uaa.edu.cn,E-mail:zsbgs@buaa.edu.cn

咨询电话:010-83429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合格状态查询公告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合格状态查询公告
大连艺术学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大连艺术学院 2021/5/13

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山东省志愿征集

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山东省志愿征集
河北传媒学院
补录 河北传媒学院 2021/7/26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合格线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合格标准如下: 汉语授课,总分196.08分以上(含196.08分) 蒙语授课,总分175.12分以上(含175.12分) 舞蹈学专业复试不再划定合格标准,复试成绩为最后专业成绩。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合格线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合格线 2021/5/25

武汉东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东湖学院”(国标代码为11798)。武汉..
武汉东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武汉东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哈尔滨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1、我校在甘肃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于7月11日圆满结束。录取原则:甘肃省艺术类投档后,按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计划执行情况如下:专业/省份甘肃省投档分专业分计划录取人数实际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哈尔滨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1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必读|超全入学报到攻略,请查收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必读|超全入学报到攻略,请查收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8/27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军训开幕式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军训开幕式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11

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3日更新)省份科类最低录取线江苏艺术(历史类)525江苏艺术(物理类)502湖南艺术444河北艺术575浙江艺术安徽艺术福建艺术(历史类)福建艺术(物理类)..
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4

提醒: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江苏高考报名信息 2022江苏高考报名 2021/10/25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8

安顺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江西省艺术本科批)

安顺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江西省艺术本科批)
安顺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安顺学院 2021/7/19

河南工程学院2021年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录取查询

河南工程学院2021年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录取查询
河南工程学院
录取查询 河南工程学院 2021/7/27

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大连工业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大连工业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13

上海纽约大学2021级新生以这样的方式开启大学生活

上海纽约大学2021级新生以这样的方式开启大学生活
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
入学须知 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 2021/8/25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来校路线指南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来校路线指南
眉山职院
入学须知 眉山职院 2021/9/8

福建: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公布

2021年“福建招生资讯”《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2021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2021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文件等汇编而成。为方便广大考生查阅有关资讯,现将全书电子版发布如下:
2021福建高考高考高职
福建高考最新信息 2021福建高考高考高职 2021/5/20

华南理工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华南理工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华南理工大学
入学须知 华南理工大学 2021/9/6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安排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安排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入学须知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21/9/6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吉林省第一批A段录取查询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吉林省第一批A段录取查询
哈尔滨商业大学
录取查询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7/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