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节能降耗工作总结

单位工作总结
2011/10/31
根据许昌市质监系统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的要求,襄城县质监局2011年就节能降耗工作做了认真的传达和贯彻落实,第一季度在水、电、办公用品、办公用车等方面,在2011年基础上,降低了10%左右,我们的具体做法有:
首先,改造了用电设施,并把全局所以照明由以前的白炽灯泡改为节能照明灯,以前照明所用的100瓦白炽灯泡全部更换为20瓦的节能灯,并杜绝了长明灯、白昼灯。另外,我们改制了无塔供水设备,把以前使用的7.5千瓦电机改为5千瓦,每天可以节约用于抽水的电费20元左右。空调要严格按照制度使用,分夏季和冬季,时间为6个月。空调使用单机单表核算(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每个科室每月电费控制在50元以内,超支部分由股室自行负担。
其次,在节水方面,分批更换了节能水龙头,加强对现有用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三,压缩办公用品费用。笔、墨、纸的领取需股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现了发料人和用料人双向签字制度,大数额的办公用品的领取需经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