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实摄影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接受服务者(甲方):_________
提供服务者(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师_________名,在甲方举办的 □婚礼 □会议 □聚会 □_________活动时,以 □数码摄影 □胶片摄影 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服务。
  (□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影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_________
    摄影师姓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服务要求
    □数码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_________幅;图像原始文件的有效像素应不小于_________×_________;图像文件格式为□raw □tiff □jpeg □其他_________;
      (3)图像输出方式:□银盐相纸冲印 □喷墨打印 □_________;
      (4)所有原始图像文件应刻录成数字光盘。
    □胶片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使用_________品牌,□135 □120胶卷,数量为_________卷;
    □其他拍摄要求_________。
    □后期制作要求:_________。
    □电子相册:选定相片制成□vcd □dvd电子相册_________碟;刻录光盘或其他刻录介质的品牌_________。
    □冲印:相纸使用_________品(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牌,□光面□绒面;相纸尺寸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_________
第四条 交付时间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_________小时;拍摄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拍摄起始地点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六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即(小写)________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________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 □银行卡 □支票 □其他:_________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第二期:甲方于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期:甲方于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上海市纪实摄影服务合同》相关的文章。(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________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________%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_________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

上海市纪实摄影服务合同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南京师范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大数据

南京师范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大数据
南师招生
新生大数据 南师招生 2021/9/6

绵阳城市学院(原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录取进度信息汇总

绵阳城市学院(原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录取进度信息汇总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普通类录取信息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021/8/2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报道通关秘籍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报道通关秘籍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1/9/12

延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延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延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延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2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补充说明和注意事项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补充说明和注意事项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
疫情防控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 2021/8/28

嘉应学院2021年最新军训“通关”攻略

嘉应学院2021年最新军训“通关”攻略
嘉应学院
军训 嘉应学院 2021/9/19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新生辅导员(学前教育学院一分部)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新生辅导员(学前教育学院一分部)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入学须知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9/20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江苏省艺术本科2小批_美术录取结束公告 我校江苏艺术本科2小批_美术已录取结束,现将录取情况公布如下:物理类计划2人,投档2人,投档最低分463分,进档考生中,按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2人,录取美术统考成绩最低215分;历史类..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1

山东大学2021年各省市各类型录取分数线

山东大学2021年各类型录取分数线
山东大学,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山东大学,录取分数线 2021/9/9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校外迎新教师联系方式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校外迎新教师联系方式
广东环保学院招生就业办
入学须知 广东环保学院招生就业办 2021/9/19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1年湖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1年湖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1年湖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1年湖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10/7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须知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须知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开学时间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1级新生线下报到指南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1级新生线下报到指南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9/8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指南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指南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1/9/9

山东英才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分批开学安排

山东英才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分批开学安排
山东英才学院
开学时间 山东英才学院 2021/8/25

浙江科技学院2021迎新季:“浙科2021号”即将到站,快来领取出舱手册

浙江科技学院2021迎新季:“浙科2021号”即将到站,快来领取出舱手册
浙江科技学院
入学须知 浙江科技学院 2021/8/31

河北工业大学新生大数据来啦!一张图带你初识2021级小萌新

河北工业大学新生大数据来啦!一张图带你初识2021级小萌新
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
新生大数据 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 2021/8/24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9

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安徽三联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教育部:优化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

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专门印发工作通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作出部署。
2022艺考 校外培训 2021/10/13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