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半年工作总结
2013/6/22
20xx年上半年,xx法院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作用,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有效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上半年以来,我院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服务大局为己任,有效履行审判职责,全力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56件,审结执结1150件,结案率44.6%。其中,刑事案件158件,审结116件,结案率52.4%;民商事案件1554件,审结856件,结案率48.2%;行政案件19件,审结9件,结案率45.4%;执行案件625件,执结169件,结案率25%。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中,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是坚持“**”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处危害国家安全、杀人、放火、投毒、强奸、爆炸、毒品犯罪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2件56人。二是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渎职等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审结此类案件11件12人。三是坚决依法从严惩处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的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6人。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对于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以及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和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等法定从宽情节的案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8件11名被告人依法指定了辩护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缓刑。
为了发挥刑事案件的教育功能,我院还积极采取措施,延伸审判效果。1、在审理疑难复杂和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旁听,并在庭后座谈讨论;2、在刑事判决书后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