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城市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高考北京城市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image.png

2、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5.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专科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城市学院相应层次学历证书;符合学校本科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址及办学地点:

顺义校区: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航天城校区:海淀区皇后店路6号

7.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2年或3年。

第三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北京城市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城市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城市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招(七年贯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预留招生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

第八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平行志愿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际比例以各省要求为准。

第十条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未完成计划参加征集。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文化课总分相同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无单科成绩要求。

对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及书法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的录取: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部分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个别省份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校考(专业加试) 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无单科成绩要求。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情况下,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内蒙古、辽宁、四川省欲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辽宁省欲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翻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另外普通类专业中国际课程班专业需学习雅思英语,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非英语类考生请慎重报考。

2.依据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专业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习要求需要,可分男女单列计划,分开录取,详细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3.音乐教育专业仅录取声乐和钢琴方向的考生。

4.报考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

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厘米。

5.报考表演(模特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

时装模特:男生身高 184厘米—192厘米,女生身高 174厘米—182厘米。

平面模特:男生身高 175厘米—183厘米,女生身高 163厘米—173厘米。

6.依据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身心健康,乐于从事教师职业;

(2)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

(3)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无纹身;

(4)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5)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无嗅觉迟钝、口吃、狐臭、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7.依据护理学(本科)专业、护理(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

(3)五官端正,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无纹身;

(4)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均不超过800度;

(5)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6)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无嗅觉迟钝、口吃、狐臭、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7)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护理学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8.依据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身心健康;

(2)女生身高应介于160厘米-175厘米,男生身高应介于173厘米-185厘米;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狐臭,着夏装时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纹身等;

(4)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或“X”形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5)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6)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均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7)肝功能正常,无任何精神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

(8)入学体检标准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时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相关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官网。

9.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专业以外,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及第十四条各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到其他相近专业。

第十七条 在录取中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以上录取原则都基于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相关政策执行,录取中使用的文化课总分含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政策加分。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勤贷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2022年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除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专业外美术类专业及书法学专业每人29800元/学年,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每人35800元/学年。

2.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国际课程班类专业每人43800元/学年,其他普通类专业每人28800元--32800元/学年。

3.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每人14900--16900元/学年。

4.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每人3000--40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奖学金:本校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学校将给予奖励。学校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项。

第二十条 勤工俭学: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我校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注册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填报志愿,入学后对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或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为学生提供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教材资料。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http://www.bc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c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

第二十七条 我校可根据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本章程,本章程解释权归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三、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以务实、创新而著称,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建校以来,学校始终恪守为民办学的公益性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型、实用性为特色,...【点击进入>>北京城市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最新】北京城市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衡水学院2023年舞蹈表演[面向体育舞蹈培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公布

2023年衡水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衡水学院2023年舞蹈表演[面向体育舞蹈培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公布
2023年衡水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年衡水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4/27

西安思源学院2023年书法学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线

2023年西安思源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西安思源学院2023年书法学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线
2023年西安思源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年西安思源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4/27

中国戏曲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通知

2023年中国戏曲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中国戏曲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通知
2023年中国戏曲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中国戏曲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7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4/27

吉利学院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通知

2023年吉利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吉利学院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通知
2023年吉利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吉利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7

吉利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分省分专业合格分数线

2023年吉利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吉利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分省分专业合格分数线
2023年吉利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年吉利学院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4/27

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2023/4/27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3/4/2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物流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物流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物流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物流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4/27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第一次投档分数线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第一次投档分数线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第一次投档分数线
单独招生简章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第一次投档分数线2023/4/27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郑重声明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郑重声明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郑重声明
单独招生信息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郑重声明2023/4/27

西北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西北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2023/4/27

西北大学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西北大学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2023/4/27

2023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

2023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
2023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2023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2023/4/27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4/27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4/27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综合评价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2023/4/27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2023/4/27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2023/4/27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2023/4/27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