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艺术高考
2008/5/12
进一步探索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途径,根据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同时,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但就业情况比较好的专业进行自主招生试点。(2)对录取结束后新生不报到所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3)扩大网上填报志愿试点范围,在2006年部分市州试点基础上,2007年全省每个市州都有县(区)实行网上填报志愿。(4)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印发加盖省招办录取章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由高校随新生入学通知书寄发给录取新生,便于考生识别真假录取通知,遏制少数高校在体制外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行为。(5)从2007年开始对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省招办将其不报到的情况记入考生电子档案,若考生下一年参加高考供下一年度院校录取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