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艺术高考
2008/5/12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认真贯彻教育部的政策规定,继续坚持严格刚性的招生政策,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保持政策规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对少数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1)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3)严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本科不补录;(4)所有美术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维持去年的政策和做法不变;(6)保持近几年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不变,严格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7)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8)提前批录取院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其他批次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9)军校招生坚持军校招生录取标准,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线下的考生;(10)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制度。录取期间,所有未完成计划对外公开征集志愿,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的咨询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运转的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实时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