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高中分配生比例要达50%以上(2)

河南综合
2011/6/7
D
健全诚信制度 违规违纪及时处理
我省要求各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同时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E
8类情况可享受加分照顾
今年享受加分照顾的共有8种情况,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照顾10分录取。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另外,对移民考生也有加分照顾: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F
各地不得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分数
根据规定,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含高中分校)的招生要严格按照几个独立的要求,单独核定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单独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严禁“一校两制”。所有改制学校(含分校)一律在学校所在省辖市范围内招生,严禁跨省辖市招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同时,择校生方面,今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各高中择校生比例。省教育厅要求,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高中本校当年招收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30%以下;现有比例已低于此标准的,不再提高。
G
以高科技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自有考试起,作弊与反作弊,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魔道之争”。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
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省教育厅巡视到省辖市,省辖市教育局要巡视到每一个县(市、区)及每个考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同时,还将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察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