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2012年鹤岗中考示范高中招生录取通知(4)

鹤岗
2012/8/21
平。
(八)学生毕业
学生在思想品德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考试成绩300分以上者准予毕业,由教育局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当文化课考试成绩不足300分时,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补考合格者方可毕业,否则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三、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
(一)学生报考
1.今年继续执行一中、三中分开报名,单独录取的原则。报名时进行分流,同时交验相应的学籍材料。报名时要填写“初中毕业生报考单”,要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基础上填写报考志愿,报考单要由家长签字。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学生的报考志愿要由学校根据学生报考单上所填报的志愿统一上传到市教育局中考报名系统,上传结束后要认真核查学生的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学生所报志愿不能更改。
3.志愿填报。一中和三中之间不能兼报(含特长生、空飞生、择校生);高中和高师(中师)、高职(中专)之间不能兼报;报考一中、三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高、职高和私立高中;报考一中、三中的考生还可以兼报相应的空飞空乘志愿和择校生志愿。
4.特长生报名。报考一、三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先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术科考试,术科测试合格的考生持术科合格证以校为单位到基础教育一科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特长生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
5.空飞空乘学生报名。今年一中和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