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四中下沙校区2014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2)

杭州
2014/4/22
3. 专项成绩(满分100分)
[体育类]
篮球:初中教育阶段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100分,2013年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男、女冠军队主力队员为8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田径:初中教育阶段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一名、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专项成绩为7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二名、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二名专项成绩为5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降至0分为止。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健美操: 2014年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三人操(自编套路)第一名100分、第二名80分、第三名60分、第四名50分、第五名4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艺术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等奖者计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或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二等奖者或初中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为80分,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学生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者为60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不重复计分。
(二)公示和录取
1. 拟录取学生名单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体育类考生(健美操除外),按考核总分,分类分项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以专项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成绩相同时,以数学、科学、英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健美操:依据招生计划,考核总分达到40分,市级艺术体操比赛获奖者优先,若相同,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未达到招生计划,将酌情减少该项目的招生计划,或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在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类别其他项目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按考核总分,分类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以专项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英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 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19日(周一)上午前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21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学校网站(www.网址未加载)上,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3.公示无异议,经市教育局批准,5月26日起我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6月3日上午9:00自行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6月中旬的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
本办法由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79995、86579997、86579983、86579987、8657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