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20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表演4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限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2、舞蹈专业5名(只限河北地区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1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术科加试。考生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时,每位考生需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考点、姓名、考号)。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
2月9日— 10 日 |
2月11日 |
音乐表演 |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 |
音乐表演 |
广东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 |
音乐表演 |
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 |
2月20日—21日 |
2月22日 |
音乐表演 |
山东省:济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济南市) |
2月25日—26日 |
2月27日 |
音乐表演 |
江西省: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2日 |
音乐表演 |
河北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 |
3月2—3日 |
3月4日 |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六、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不带伴奏,一首带伴奏(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
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
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舞蹈专业: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