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9
(2) 交费:2011年2月15日-2月20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1年3月5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1年3月12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 文艺常识(满分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闭卷考试。
② 编写故事(满分60分),字数不少于800字,考试时间60分钟。
③ 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字数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注意事项: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需自带必要的考试用具,食宿自理。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4月4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河北民族学院、河北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合格;浙江、福建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050016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传 真:0311-86269891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