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4)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9 15:22:55 文/石雅雯
1、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吉林、辽宁10省市的考生应参加省联考,术科成绩合格即可报考我校。
2、今年我校在山西、河北、山东、湖南、黑龙江五省设立专业加试点,以上五省的考生应到本省我校的加试点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及本省招办颁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有本人高考序号)〉,两证不全不能报考。携带上述证件在专业课考试前到指定地点,向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组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卡片,并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凡参加我校在山西、河北、山东、湖南、黑龙江五省自设考点考试的考生应向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咨询是否需参加省联考。
4、我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1:4比例发放。
5、我校在4月15日前发出术科考试合格证。考生于2011年4月15日开始,可通过学校网站(www.imn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填报志愿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报名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专业考试 | 备注 | |
时间 | 科目 | |||
1月16日-17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19日 | 素描、色彩 | 考生一律到我校在该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
1月25日-26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1月28日 | 素描、色彩 | |
2月16日-17日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 2月18日 | 素描、色彩 | |
2月17日-18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月19日 | 素描、色彩 | |
2月25日-26日 | 济南招生办 | 2月27日 | 素描、色彩 |
八、录取办法
根据各省(市、区)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校美术及艺术设计专业采用以下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文化课达到本省艺术类出档线,分专业及方向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九、复查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认真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招生考试监督电话:4392514、4392529
邮寄材料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22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471—4392514
电子邮件:zhaoban@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联系电话:0471-4392381(兼传真)130****4926
电子邮件:zyming@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联系电话:0471—43923784393245
4392366(传真)136****6218
电子邮件:imdac@imnu.edu.cn网站:网址未加载
雕塑艺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471—7381049
电子邮件:dsy@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