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类)(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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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 笔 试 |
专 业 技 能 复 试 |
时间 |
3月6日下午15:00-17:00 |
3月7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定,届时在我校招生办公布栏和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同时公布 |
地点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 |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音乐学院)。 |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初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理论笔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复试费100元/每生。报名地点: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师范、非师范)、舞蹈专业考试大纲及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不按考试大纲要求选取曲目者,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种类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师范)
1、初试: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中外艺术歌曲选1首,中外民歌选1首,中外歌剧选曲选1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考试现场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理论
A 、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理论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非师范)
1、初试: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中国民歌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外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西洋歌剧咏叹调1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理论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A、乐理,B、和声,C、作曲。
②面试:A、视唱练耳,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1首、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1首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计算方式
A、音乐表演类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理论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总分100分,作曲占50%,和声占20%,作曲面试占15%,音乐基础理论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的考试。
(三)舞蹈学(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即兴舞蹈 B、模仿 C、舞蹈片段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识谱笔试 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注:若2011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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