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通知(2)

陕西联考报名考试时间
2015/11/17
3.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zsb.xacom.edu.cn/)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4.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5.省内院校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6.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7.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二、招生计划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等规定编制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在陕招生的艺术类计划必须明确艺术(文)、艺术(理)类别,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有条件的院校尽可能实行按专业大类编制并公布招生计划、按专业大类投档录取的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进一步提高录取的公平公正性。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6年1月9日在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2016年1月9日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三)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或联合校考)组织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专业课校考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报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
2.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
3.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屏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产生考试结果的过程可以追溯。实行面试的考试,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委组的,考生参加哪一评委组面试,必须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
4.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组考工作。
5.校考合格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2016年度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6.实行专业课联合校考的院校,其合格考生信息必须分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