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

2022艺考
2013/12/15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其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校考)的考生(含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成功网上缴费(产品设计专业仅提交报名数据即可,缴费将在报到现场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3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一)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类(师范,不含书法学、摄影)、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报考我校产品设计(不含玩具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美术类统考成绩需达到180分),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书法学、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山东两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考生须于2014年1月18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报名,并参加专业加试。
3.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4.江苏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于2014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公布,其中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校考各专业考试报到时,考生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4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二)江苏省统考:
1.报到时间:2013年11月30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日期:2013年12月1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镇江市和常州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连云港市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三)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4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现场缴费办理报到手续。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8日
2.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时间:2014年1月20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5.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
美术学类 |
书法学(师范) |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 |||
设计学类 |
产品设计 |
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 |
该科加试满分60分,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 | |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CD(WMA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其中对报考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其中产品设计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4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