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通知(2)

湖南联考报名考试时间
2015/11/17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 |
分值 | |
T台模特 |
平面模特 | |
形体测量 |
120分 |
100分 |
上镜效果 |
40分 |
60分 |
T台表演和展示 |
100分 |
80分 |
知识问答和才艺 |
40分 |
6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1月4日至7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20分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
4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30分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13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4日至16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6日上午8:30~9:30。
(六)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10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9日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报到缴费,1月10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影视节目制作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
100分 |
电视画面组合 |
100分 | ||
电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摄影摄像类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摄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40分 |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100分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摄影摄像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6日至8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5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考点,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考点,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