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创办于2000年,2015年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309,湖北省招生代码C205,外省(市、区)招生代码依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四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市、区)具体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学校按录取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录取政策。主要分为顺序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投档两种。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如出现考生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则按“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七条 学校除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五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昌首义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征入伍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武昌首义学院招生工作委员及下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昌校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嘉鱼校区地址:咸宁市嘉鱼县诗经大道99号

学校网址:http://www.wsyu.edu.cn 咨询QQ:800882111

垂询电话:027-88426116、88426123、88023266、88023866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2023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东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3/5/27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日语口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日语口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日语口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高考考试信息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日语口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5/26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23/5/26

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3/5/26

南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乒乓球、击剑) 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南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乒乓球、击剑) 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南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乒乓球、击剑) 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南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乒乓球、击剑) 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2023/5/26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3/5/26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的通知
综合评价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的通知2023/5/26

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2023/5/26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综合评价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2023/5/26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考体育类招生术科考试一分一段表发布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考体育类招生术科考试一分一段表发布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考体育类招生术科考试一分一段表发布
黑龙江体育高考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考体育类招生术科考试一分一段表发布2023/5/26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秋季招生章程2023/5/26

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空中乘务专业面试5月底进行

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空中乘务专业面试5月底进行
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空中乘务专业面试5月底进行
艺术类招生简章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空中乘务专业面试5月底进行2023/5/26

河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河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23/5/26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5/26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5/26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5/26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舞蹈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5/26

艺考改革后各省份艺考投档公式汇总

近期,全国已有22个省市陆续发布2024年艺考新政,从各方面进行了改革。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已发布2024年艺考新政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每个省省统考和文化分折算分公式都不一样,了解清楚自己所在的省的折算分很重要哦~
2024艺考新政投档公式
2023艺考2024艺考新政投档公式2023/5/26

2023高考|多地报名人数暴涨,全国报考人数或超1200万!

多地2023高考报名人数暴涨,全国报考人数或超1200万!
2023高考人数
2023高考2023高考人数2023/5/26

2023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考试大纲

2023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考试大纲
2023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考试大纲
招生信息2023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考试大纲2023/5/25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