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2)

甘肃美术高考信息
2015/12/8
(四)考生领到一个或多个院校的校考准考证后,要认真核对校考准考证上的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将准考证存根留报名处。
(五)每场考试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候考。
(六)考生凭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招生院校校考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进入考场。
(七)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不准将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八)美术考生除考试用纸张以外自备其他所有考试用品: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等。
(九)音乐、舞蹈考生除钢琴以外须自备其他随身乐器及表演服装等物品。其中音乐考生原则上进行无伴奏清唱,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校考院校向考点提出申请,经考点审核同意后,由校考院校提供免费伴奏。
(十)考生应服从现场监考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和环境卫生。
(十一)考试结束交卷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九、监考工作职责
(一)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纪观念,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尊重考生、关爱考生、服务考生。
(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核查考生“三证”,即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准考证(美术考生同时要携带统考合格证)、校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证件不全及证件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考生,不准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试前30分钟,监考人员在考场外点名,美术专业校考前10分钟带领考生入场,按分组就位。开考到结束,监考人员应三次检验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是否相符,是否与试卷上的考号、姓名相同。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负责布置静物或现场的专业教师或其他人员应在开考前5分钟退场。
(五)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考试终了前1 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答题时间。考试终了,立即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由主考和监考共同将试卷送交考务组。
(七)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监考人员进入考场(佩戴标志的考点主任及巡视员除外),未经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八)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十、违规处理
(一)监考人员对考生的违纪舞弊情况首先要提出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终止其考试,并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表》。
(二)考点对校考中违法、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由纪检组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由兰州市招办汇总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文件处理。
(三)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违规工作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校考相关工作。
(四)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由考点纪检组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由兰州市招办汇总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在我省举行校考的资格。
十一、成绩的报送、查询与管理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院一律不接收。
院校网上报送校考合格成绩时须同时报送《招生简章》(即电子版专业录取原则)。
(二)专业成绩合格比例。校考成绩合格标准应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三)专业合格成绩查询。我院将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考生查询网址: http://www.gszs.edu.cn或http://www.网址未加载)。
(四)专业成绩的管理。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汇总校考成绩后将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逾期未报送校考专业成绩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
十二、安全管理
(一)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安全管理的检查、准备和实施工作。
(二)招生院校要加强试卷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
(三)校考考点要加强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校考考点要加强治安管理,对干扰考点考场正常工作秩序的,请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十三、督导检查
艺术类专业校考期间,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要组成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校考的考试情况。
省教育考试院督查组主要督导检查各考点的组考情况。
市招办督查组要全程检查指导各考点做好校考的组考、考风考纪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各考点巡视员要加强校考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督;要加强对报名、考试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各考点应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信息公布
各考点要指定新闻发言人,专门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统一有效的信息公布渠道。所有有关校考的重要信息,必须报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公布。
附件:1.2016年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联系方式(略)
2.2016年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日程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