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北京美术招生简章
2011/12/5
1、认定资格:在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结合乐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品学优良的学生,认定其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并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
2、录取原则: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并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不含软件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具体政策如下:[以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均指考生所在省份我校同科类普通专业(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投档线测算值)]
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项目:小号、短号、圆号、长号、双簧管、巴松、单簧管、低音贝司、中提琴、大提琴、美声、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最低录取分数线下40分项目:大号、次中音号、短笛、低音萨克斯、民歌、小军鼓、大鼓、大镲、定音鼓。
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项目:长笛。
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项目:降B萨克斯、降E萨克斯、小提琴。
所有降分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注意:以上优惠政策以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份为标准而制定。对于满分小于750分的省份,优惠政策中的降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3、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个人志愿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校期间须参加艺术团活动。
六、其他
1、对在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相关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团委电话:010-62282765,62282654,传真:010-62282654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30日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北京邮电大学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北京邮电大学艺考专题网站:/edu/beijingyoudian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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