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2011年录取原则

北京美术录取原则
2011/9/9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2011年录取原则:
1.根据北京北大方正软件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录取章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注重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的文化及综合素质、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的考核结果,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和特长等情况计算总分,依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获校级(含)以上表彰及文体、科技等方面的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自主招生各项考核比重分配表
专 业 |
高中阶段成绩 |
面试 |
文化及综合素质测试 |
考生表现及获奖情况 |
软件技术 |
10% |
30% |
55% |
5% |
计算机通信 | ||||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 ||||
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制作) | ||||
数字媒体技术 | ||||
物流管理 | ||||
应用日语(商务管理) | ||||
应用英语(商务管理) | ||||
备 注 |
1. 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成绩按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值计算。 2. 三校毕业生高中阶段成绩按各学年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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