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3)

浙江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8
(二)复试
1、复试前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2014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4、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分别为《生物化学》第6版,周爱儒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生理学》第7版,朱大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5、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6、各硕士点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014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一)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4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里公布的招生人数为2013年实际招生人数,2014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文件为准。各专业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其专业总招生人数50%。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四)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www.wzmc.edu.cn/à研究生招生),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单位代码:1034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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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金老师 Email:wmczs@126.com
网址:http://www.wzmc.edu.cn/à研究生招生
附件1: 《护理综合入学》考试大纲(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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