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工作通知

黑龙江考研动态
2013/9/26
为做好我校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全校的推免生工作。
2.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成立相应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单位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1.我校推免生的遴选、复试和录取等要求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校研发[2011]391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补充办法》(校教发[2012]563号)的规定执行。
2.对校研发[2011]391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如下:
(1)取得校内推荐资格的推免生申请跨校区、院(系)推荐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内跨校区、院(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各校区、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2)与我校达成推免生互相交流意向的单位名单见附件2,取得校外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应及时与拟申请的单位联系,并按对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参加复试。
(3)校内推免生在面试时,各校区、院(系)须采用统一的表格(见附件3)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三、硕博连读学生的选拔
1.学校大力提倡和鼓励取得校内推荐资格的优秀推免生进行硕博连读,在相关政策上对硕博连读生给予特别考虑。
2.硕博连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管理、奖助学金、培养过程要求等见附件4。
3.硕博连读学生的面试要求同其他推免生。校内外申请我校硕博连读的推免生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校内外硕博连读学生申请表》(见附件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后须签订确认协议(见附件6),申请表及确认协议经各校区、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四、校本部奖助学金评定
1.奖助学金设置
校本部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体系包含基本奖助学金和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奖学金),基本奖助学金覆盖所有录取的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部分优秀推免生,具体设置详见表1。基本奖助学金额度根据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确定,专项奖学金一等为5000元,二等为2000元。
表1 校本部推免生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 等级 |
基本奖助学金 |
专项奖学金 | ||
一等 |
二等 |
一等 |
二等 | |
占推免生比例 |
75% |
25% |
5% |
10% |
注:占推免生比例是指获得对应奖助学金的人数占校本部拟录取的所有本校推免生人数的比例
2.评定办法
校本部推免生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级在复试时确定,评定范围是全日制非定向普通推免生(含硕博连读学生),评定依据是推免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与复试成绩,评定细则由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并实施,对来自英才学院和威海校区的学生要统筹考虑。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安排
1.9月17日前,各校区、院(系)将符合推荐资格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10月15日前,各校区、院(系)进行复试,确定本校推免生的录取资格和奖学金等级,并组织所有推免生(含硕博连读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凭本科生院下发的网报校验码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点应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代码:2301。
3.10月18日前,各校区、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应学生的登记表、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单、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送到本科生院,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应同时提交外单位同意录取的接收函原件(未按时取得接收函的学生将失去推免资格)。以上材料由本科生院汇总后一并转交研究生院。
4.11月7日-14日,推免生(含硕博连读学生)进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可届时查阅相关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
2013年9月17日
附件1 哈工大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跨校区、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附件2 对外推免硕士研究生交流单位名单
附件3 面试考核记录表
附件4 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
附件5 哈工大年接收校内外硕博连读生申请表
附件6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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