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2)

湖北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6
4.定向生、委托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其培养费、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10月10日至31日上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凭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费和照相。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3.报名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导师。
4.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我校不承担因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而不能录取的责任。
四、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见网上通知,考试地点由我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