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政法学院2013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3)

河北考研复试
2013/4/7
六、复试不合格情形
根据《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5、复试小组认为考生不具备培养条件,拟不录取者,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者,将取消其招生复试工作资格。对因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各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哲学
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210室 | |
中国哲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301室 | |
逻辑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210室 | |
伦理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210室 |
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备注 |
法学理论 | 2013年4月6日上午9:00 | 8教302室 |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 8教103室 | |
刑法学 | 2013年4月6日下午14:30 | 8教110室 | |
民商法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303室 | |
诉讼法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304室 | |
经济法学 |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 8教3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