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3年考研招生简章(2)

上海考研招生简章
2012/10/23
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八、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几点说明:
(一)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我校与委托培养单位、考生须签订相关委托培养合同。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四)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56 电话/传真:021-65709312 E-mail:yzb@shiep.edu.cn
网址:http://yjsc.web.shiep.edu.cn/web/index.asp
通讯地址 :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11号信箱 邮政编码 :200090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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