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湖北考研招生简章
2012/10/20
2.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全部享受4000元/年的助学金(400元/月,一年发10个月)。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4.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10%。
5.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6.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所有学术型专业均为10000元/年;翻译硕士12000元/年,艺术硕士16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培养费以各招生学院另发的招生简章为准,其他专业学位硕士均为100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指可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通过的学历,具体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或“学历认证”栏目可以查询到的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则指在上述网站“学籍查询”栏目可以查询到学籍的本科四年级学生。请对学历或学籍有疑问的考生在报考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确认后报考,否则无法考试或录取。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条件按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