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湖北在职研究生
2011/8/20
武汉理工大学二〇一一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3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366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570余人,其中,教授650人,副教授1226人。院士(含共享)6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12人。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现有普通本科生363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327人。
学校在新材料、硅酸盐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技术、新能源、交通物流、机电汽车、信息技术和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研发基地27个。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2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和2008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批准在学校建立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科学创新引智基地和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08年,科技部批准在学校建立先进材料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 joint Nano Key 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
近10年来,学校科技研发投入30多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10年,学校科技经费5.7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80余亩。2010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5.8亿元。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近40万毕业生,并在世界各地成立了55个校友分会组织。学校与原三校所属三大行业保持了密切联系,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167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
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 “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网址:http://www.whut.edu.cn
一、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共有三类: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包括21个工程领域,详见附录一;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3.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包括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矿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3.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 现场确认
考生在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在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后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对照报考条件自行审核报考资格。
考生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后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复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书(件)的原件在现场验证后即退还)。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在资格审查或录取结束后复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安排
1. 考试科目
u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1) [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联考);
(2) 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u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1) [联考]外国语(英语);
(2) [联考]公共管理基础;
(3) [联考]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4) 政治理论。
u 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1) [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2) 政治理论;
(3)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含面试)。
注:名称前标记“[联考]”的科目属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科目,其余为学校组织考试的科目。
2. 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学校组织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
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和政治课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学校和相关学院的通知。
六、其他相关事项
1.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联考)成绩一年有效。
2. 各招生院(中心、所)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3. 自行组织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学院,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有关招生学院在专业课试卷传递过程中,要按照学位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误递、迟递或错递。
4. 各招生院(中心、所)应在下达的总招生限额内,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
七、招生人数
根据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我校各学位类别招生人数如下:
学位类别 | 招生人数 |
工程硕士 | 各领域招生人数自定(项目管理200人)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40人 |
艺术硕士(MFA) | 50人 |
八、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狮南路122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办公室 电话:027-87651409
艺术硕士考试科目:
招生类别代码 及名称 | 考试科目 | 专业课参考书目 | 招生学院(代码)及联系电话 |
550100 艺术硕士(MFA) | ①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②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③ 政治理论 ④ 面试 | 1、《设计学概论》尹定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2、《艺术设计史》杨先艺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 3、《艺术学概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 4、《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5、《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 | 艺术设计学院(04) 87885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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