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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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二条我校2023年拟招生人数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硕士目录”中查询,拟招生人数均按专业公布,且不包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以国家下达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前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专业计划。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第三条我校拟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研究生的招收相关工作以最终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第三章招生类型

第四条 2023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就业形式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五条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等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第五章报 名

第七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八条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九条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网址未加载,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注: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准确。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在2023年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手机变更等问题而出现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对于国内学历(学籍)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数据。

2.对于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届时将认证报告交至招生单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报名时间:

(一)网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为预报名阶段;10月5日-10月25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有效网报及缴费成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可获得考位(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除外)。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第六章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初试:

(一)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各报考点指定。

第十三条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内容、科目数量、方式及录取规则与同等学力考生要求一致。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

(四)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作为专业笔试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七章学费与学制

第十四条我校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学费为7000-8000元/年,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学费为9000-15000元/年;自2023年起,我校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6-9页或电话咨询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十五条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按照各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十七条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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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其他专项奖励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2.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第十九条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我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请登录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址或致电024-86574288咨询。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02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

传真:024—86592505

第二十三条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附:《各学院(部、所)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贾梦瑶

编审 / 徐颖

责任编辑 / 陈钰燕 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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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摄影摄像类考试大纲

摄影类省统考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300分,其中面试100分,笔试200分。
湖南摄影摄像类统考大纲
湖南摄影摄像统考考试大纲湖南摄影摄像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大纲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包括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文稿朗读100分,图片述评200分,才艺展示100分,三门总分400分。
上海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大纲
上海播音与主持统考考试大纲上海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考试大纲

书法类省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包括科目一:书法临摹(一) 楷书或隶书临摹(90分)、科目二:书法临摹(二) 行书临摹(90分)、科目三:书法创作(120分)
湖南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统考大纲
湖南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统考考试大纲湖南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舞蹈类考试大纲

舞蹈术科统考包括三科,基本功测试形式为面试形式,分值占比45%;舞蹈表演考试形式为面试形式,分值占比40%;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为面试形式,分值占比15%。
湖南舞蹈类统考大纲
湖南舞蹈统考考试大纲湖南舞蹈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类考试大纲

音乐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湖南音乐类统考大纲
湖南音乐统考考试大纲湖南音乐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书法类考试大纲

书法术科临摹试卷满分150分,其中楷书临摹和隶书临摹各75分;书法术科创作试卷满分150分。
广东书法类统考大纲
广东书法统考考试大纲广东书法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编导类考试大纲

编导类统考科目为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艺术常识100分、故事创作100分、影视剧评论写作100分,三门总分满分300分。
上海编导类统考大纲
上海编导统考考试大纲上海编导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类考试大纲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上海音乐类统考大纲
上海音乐统考考试大纲上海音乐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美术类考试大纲

美术类省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科目一:素描(110分)、科目二:色彩(110分)、科目三:速写(80分)。
湖南美术类统考大纲
湖南美术统考考试大纲湖南美术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编导类考试大纲

编导类省统考采用笔试的形式,分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影视作品分析两个科目,满分300分。科目一: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180分);科目二:影视作品分析(120分)。
湖南编导类统考大纲
湖南编导统考考试大纲湖南编导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表演类考试大纲

表演类省统考分为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两类专业,表演类(服装表演)考试项目:科目一:形体测量与观察(120分)、科目二:形象气质与上镜(60分)、科目三:T台表演与展示(120分),表演类(戏剧表演)考试项目:一:身高与形象(50分)、二:专业技能(250分),其中包括演唱(40分)、台词(70分,其中自备作品30分;指定作品40分)、形体展示(40分)、表演(100分)
湖南表演类统考大纲
湖南表演统考考试大纲湖南表演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大纲

播主类省统考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300分,其中科目一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100分)为面试环节,科目二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150分)为面试环节,科目三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50分)为闭卷笔试。
湖南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大纲
湖南播音与主持统考考试大纲湖南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美术类考试大纲

美术术科统考包括素描、速写、色彩三门科目。
广东美术类统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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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广播电视编导类考试大纲

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包括专业基础、故事编创和影视作品分析三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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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播电视编导统考考试大纲广东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大纲

播音与主持:自备文学作品朗诵(100分)、指定新闻稿件播报(100分)、即兴话题评述(100分),满分300分。
广东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大纲
广东播音与主持统考考试大纲广东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舞蹈类考试大纲

舞蹈术科统考总分300分,基本功考试形式为面试形式,分值占比35%;舞蹈片段考试形式为面试形式,分值占比40%;命题即兴表演考试形式为面试形式,分值占比15%;舞蹈、音乐基础知识考试形式为机考形式,分值占比10%;
广东舞蹈类统考大纲
广东舞蹈统考考试大纲广东舞蹈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广东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类考试大纲

2023年音乐术科统考分为:音乐类(音乐学)专业、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三类。
广东音乐类统考大纲
广东音乐统考考试大纲广东音乐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美术类考试大纲

素描、色彩和速写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50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写150分,色彩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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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术统考考试大纲上海美术类统考大纲2022/9/20

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表演类考试大纲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包括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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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表演统考考试大纲上海表演类统考大纲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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