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辽宁考研复试
2022/4/7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接下来,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全心全力准备复试调剂事项。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实现“平安研考、应考尽考”的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防控,确保安全第一。复试期间,要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做好相关考务人员安排、健康状况排查、场地布置、卫生消毒、应急转运处置等工作,做到平安复试。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
(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做到第一时间有效回应。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二、复试方式
根据现在全国和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2年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组织管理
学校层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为主要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避免一言堂,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集体考核、集体决策,切实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遴选程序、规则,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部、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各复试小组原则上应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复试平台运行、线上抽签、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准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学科(专业)背景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对所有考务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原则上只安排一组,若分多组,务必确保专家水平均衡、人数完全一致。小组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换、不得在复试过程中离开,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报研究生院批准。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集中进行,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出现有发烧、发热症状的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须提前做好预案,做好关键岗位替补人员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