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天津考研复试
2022/4/7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已公布,接下来,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全心全力准备复试调剂事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
第四条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研究生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第六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复试管理
第七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八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2.专项计划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及接收调剂考生分数要求:单科及总分均为各学科门类(类别)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50%。
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九条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条复试前,各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如遇考生身份证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